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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 | 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可贷额度怎么确定?

作者:YnLoan·黎 | 时间:2024-5-10 14:13:22 | 阅读:21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nLoan·黎 于 2024-5-10 10:54 编辑

Q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A: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 购买商品房的:

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 购买二手房的:

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

● 购买公有住房的:

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 拆迁安置的:

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Q 公积金贷款额度

A: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为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




Q 关于住房情况证明的有效期
A: 住房情况证明由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用于办理购房和住房按揭贷款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情况记录
住房情况证明有注明有效期的,按注明的期限确定;未注明有效期的,原则上按2个月确定(开具日至受理时)

Q 关于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申请贷款的有效期
A: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等)申请贷款的,签订合同时间和贷款申请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不超过24个月

Q 关于离异后单身职工申请贷款提供证明材料
A:离异后单身职工申请贷款的,需提供离婚证、单身具结书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
离异后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且抚养权归借款申请人的,需同时提供未成年子女的住房情况证明



Q 当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A: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6%,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不低于3.02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不低于3.575%

Q 贷款期间,如变更过借款期限的,贷款利率是否调整?
A: 因借款期限变更使得适用贷款利率发生变化的,适用贷款利率按变更后累计贷款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Q 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贷款如何扣收?
A: 公积金贷款扣款日恰好碰到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扣款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扣收

Q 公积金贷款的首月还款和末月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A: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第四十条第四款,借款人首月、末月还款金额中的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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